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创建于1958年,是烟台市唯--所艺术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1993年被文化部和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,2001年被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,2016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,2022年被授予“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”称号,连年被评为烟台市文明校园、烟台市学校美育工作先进学校、烟台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。
六十六载薪火相传,六十六载桃李芬芳。新时代的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,锐意改革,与时俱进,为区域艺术教育发展和文化产业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学校师资力量雄厚,教学环境一流,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,目前承担省特色化专业建设、省品牌专业建设、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、省优秀班主任工作室等省级项目十余项。学校开设音乐表演、舞蹈表演、戏曲表演、戏剧表演和艺术设计与制作五大专业,2024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330名学生。
收费标准
1.学费标准:根据国家政策规定,中职三年免学费。六年制前三年免学费,后三年学费4500元/年。
2.住宿费标准:依据烟发改价格[2023]204号文,每生每学年500元;如遇政策调整,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。
3.预定教材费:依据烟价[2009]66号文,收取课本费400元/学期,学期末多退少补。
4.服务性收费(伙食费等):学校实行统一配餐制,餐费每天28元,每月根据实际就餐天数据实结算。
奖助政策
1.国家奖学金
资助对象: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。
资助标准:每生每年6000元。
2.国家助学金
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、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资助标准: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。
3.校级奖学金
针对六年制后三年在校生进行资金补助,详见《新生入学须知》。
毕业去向
1.参加全国夏季高考(艺术类)。
2.参加山东省职教高考。
3.推荐出国留学(日本、韩国)。
4.就业(学校推荐用人单位,学生自主选择)。